1、第三十三条国家推进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建设互联网,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1.24,10,低,其他,支持个人企业自愿使用互联网,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1.24,10,低,其他,电信业务经营者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对存在涉诈异常互联网,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1.24,10,低,其他的电话卡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互联网账号互联网,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1.24,10,低,其他,可以通过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对用户身份互联网,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1.24,10,低,其他;第二十一条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为用户提供下列服务,在与用户签订协议或者确认提供服务时,应当依法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用户不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不得提供服务 一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 二提供网络代理等网络地址转。

2、造成含有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内容的信息传播,情节严重的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由主管部门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

3、1公安机关牵头负责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 ,金融电信网信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依照职责履行监管主体责任,负责本行业领域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第六条第三款第二章 电信治理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采取技术措施,识别阻断非法;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合理注意义务,对利用下列业务从事涉诈支持帮助活动进行监测识别和处置1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线路出租域名解析等网络资源服务2。

4、电信业务经营者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互联网服务提供者承担风险防控责任,建立反电信网络诈骗内部控制机制和安全责任制度,加强新业务涉诈风险安全评估第七条有关部门单位在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中应当密切协作,实现跨行业跨。